基督徒因淫亂就可以離婚嗎?
吳光謀牧師
吳光謀牧師
基督徒因淫亂就可以離婚嗎?
吳光謀牧師
愛誠福音教會主任牧師
紐約短宣中心董事會主席
前言:
在末世整個世界道德淪亡,人慾橫流,淫亂敗壞,婚前性行為、婚外情、男的包二奶,女的“包二公”(男女平等,一樣敗壞)! 濫交、雜交、同性戀。。。等惡行影響所有男女老幼。現今婚姻破裂,家庭瓦解,比比皆是,甚至基督徒的離婚率與非基督徒的離婚率都幾近百份之五十!
錯誤的觀念影響信徒對離婚的看法;若牧者有錯誤的教導也導致信徒有錯誤的行為,離婚就是一例。當筆者對神的聖潔進一步瞭解時,發覺主耶穌對信徒的婚姻非常重視,標準亦非常清楚,沒有模棱兩可,也沒有灰色地帶,簡單來說:“神所配合的,人不可分開”!( “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兩個人、乃是一體的了.所以神配合的、人不可分開。”太19:6;“所以神配合的、人不可分開。”可10:9)
嚴重的誤解:
現今在教會一般對離婚的教導/觀念就是“若配偶犯姦淫是可以離婚或再婚”,所引用的經文是太5:32“只是我告訴你們、凡休妻的、若不是為淫亂的緣故、就是叫他作淫婦了.人若娶這被休的婦人、也是犯姦淫了。”及太19:9“我告訴你們、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為淫亂(注意:並非姦淫)的緣故、就是犯姦淫了、有人娶那被休的婦人、也是犯姦淫了。”筆者查考中、希、英原文聖經:淫亂,中文很清楚是婚前濫交;英文是fornication亦即婚前不道德的性行為(姦淫是婚外情,即指婚姻之外的性行為。主耶穌 在這裡提到離婚的原因是淫亂,並非姦淫!但很遺憾地有些英文譯本翻譯成marital unchastity婚姻不貞或marital unfaithfulness婚姻不忠。英王欽定本(KJV)與中文和合本翻譯非常正確,即fornication及淫亂。淫亂是婚前的濫交,主耶穌指出若因這淫亂的緣故,可取締婚約。
“耶穌基督降生的事、記在下面.他母親馬利亞已經許配了約瑟、還沒有迎娶、馬利亞就從聖靈懷了孕。他丈夫約瑟是個義人、不願意明明的羞辱他、想要暗暗的把他休了。正思念這事的時候、有主的使者向他夢中顯現、說、大衛的子孫約瑟、不要怕、只管娶過你的妻子馬利亞來.因他所懷的孕、是從聖靈來的。”太1:18-20。
從約瑟與馬利亞的例子看到,(馬太福音的對象是猶太人)在猶太人的背景及文化中,定了婚、有婚約,雖未結婚,都已稱為夫婦,都已用丈夫或妻子的稱呼(太1:20)。所以約瑟誤會馬利亞在婚前有淫亂(fornication)就打算與她離婚(把她休了)即解除訂婚之約。主耶穌在以上三節經文中提出離婚的原因只限於剛才分析的情況!並非指結婚之後若一方有姦淫就可合法離婚!請注意:“若不是為淫亂的緣故”這句話在可10:11-12“耶穌對他們說、凡休妻另娶的、就是犯姦淫、辜負他的妻子.妻子若離棄丈夫另嫁、也是犯姦淫了。”及路16:18“凡休妻另娶的、就是犯姦淫.娶被休之妻的、也是犯姦淫。”及其他新約書信都沒有提及!
就算姦淫都不應離婚的七個原因:
1. 主耶穌清楚直接,斬釘截鐵的宣告:婚姻是神為人制定的,人不可分開!“耶穌回答說、那起初造人的、是造男造女、並且說、『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這經你們沒有念過麼。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兩個人、乃是一體的了.所以 神配合的、人不可分開。法利賽人說、這樣、摩西為甚麼吩咐給妻子休書、就可以休他呢。耶穌說、摩西因為你們的心硬、所以許你們休妻.但起初並不是這樣。”太19:4-8。婚姻的創始者是神,並非人;是神為人的好處而制定,世上沒有任何傳道人、任何教會、任何文化、任何國家或任何人的法律有權將神的命令否定!神的命令遠超過於任何國家法律之上。
2. 神的恩典在耶穌基督裏讓所有信徒要寬恕並原諒凡得罪我們的人,包括配偶犯姦淫。“於是主人叫了他來、對他說、你這惡奴才、你央求我、我就把你所欠的都免了.你不應當憐恤你的同伴、像我憐恤你麼。”太18:32-33;“倘若這人與那人有嫌隙、總要彼此包容、彼此饒恕.主怎樣饒恕了你們、你們也要怎樣饒恕人。”西3:13。所有信徒實踐並遵行神的話去寬恕並接納願意悔改所有罪(包括姦淫)的配偶,都蒙神的賜福!
3. 主耶穌清楚指出姦淫正如其他所有罪惡在神眼中都是可咒詛及可寬恕的。“就對耶穌說、夫子、這婦人是正行淫之時被拿的。摩西在律法上吩咐我們、把這樣的婦人用石頭打死.你說該把他怎麼樣呢…他們還是不住的問他、耶穌就直起腰來、對他們說、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他…耶穌就直起腰來、對他說、婦人、那些人在哪裡呢.沒有人定你的罪麼。他說、主阿、沒有。耶穌說、我也不定你的罪.去罷.從此不要再犯罪了。”約8:4-5,7,10-11。這裡明顯指出若姦淫可摧毀生命或可合法導致離婚,則所有其他罪惡都可構成離婚的原因,因為所有罪惡在神面前都被咒詛。若主耶穌已潔淨並寬恕行淫時被拿的婦人,有誰可再定她的罪呢?
4. 聖經指出信徒婚後要繼續與不信的配偶在一起,不可離開他或她。參林前7:12-13“我對其餘的人說、不是主說、倘若某弟兄有不信的妻子、妻子也情願和他同住、他就不要離棄妻子。妻子有不信的丈夫、丈夫也情願和他同住、他就不要離棄丈夫。”;彼前3:1-2“你們作妻子的、要順服自己的丈夫.這樣、若有不信從道理的丈夫、他們雖然不聽道、也可以因妻子的品行被感化過來.這正是因看見你們有貞潔的品行、和敬畏的心.”。不信的一方雖然會犯很多不同的罪,包括姦淫,但聖經指出沒有一樣罪可以毀壞婚姻的盟約。
5. 天父愛護兒童及小孩,神要保護他們;所以神恨惡離婚,因離婚對小孩造成莫大的傷害!瑪2:14-16“你們還說、這是為甚麼呢.因耶和華在你和你幼年所娶的妻中間作見證.他雖是你的配偶、又是你盟約的妻、你卻以詭詐待他。雖然神有靈的餘力能造多人、他不是單造一人麼.為何只造一人呢.乃是他願人得虔誠的後裔。所以當謹守你們的心、誰也不可以詭詐待幼年所娶的妻。耶和華以色列的神說、休妻的事、和以強暴待妻的人、都是我所恨惡的.所以當謹守你們的心、不可行詭詐.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
6. 在我們這個淫亂敗壞的世界,很多非信徒都在姦淫這罪惡中,但他們都願意原諒對方,並非所有犯姦淫的非信徒都離婚收場;更何況我們信主的人,豈非更應接納犯罪後並回轉的配偶嗎?參太5:46-47,20“你們若單愛那愛你們的人.有甚麼賞賜呢.就是稅吏不也是這樣行麼。你們若單請你弟兄的安、比人有甚麼長處呢.就是外邦人不也是這樣行麼。”
7. 主耶穌曾向不少祂的僕人使女在異象中啟示,離婚並再婚者(若配偶仍健在)都受到地獄的火之刑罰。來2:1-4“所以我們當越發鄭重所聽見的道理、恐怕我們隨流失去。那藉著天使所傳的話、既是確定的、凡干犯悖逆的、都受了該受的報應.我們若忽略這麼大的救恩、怎能逃罪呢.這救恩起先是主親自講的、後來是聽見的人給我們證實了.神又按自己的旨意、用神蹟奇事、和百般的異能、並聖靈的恩賜、同他們作見證。”;可10:11-12“耶穌對他們說、凡休妻另娶的、就是犯姦淫、辜負他的妻子.妻子若離棄丈夫另嫁、也是犯姦淫了。”;路16:18“凡休妻另娶的、就是犯姦淫.娶被休之妻的、也是犯姦淫。”
親愛的弟兄姐妹,婚姻是神聖的。聖經明言:“婚姻,人人都當尊重,床也不可污穢。因為苟合行淫的人,神必要審判。”來13:4。所以在結婚前要睜大眼睛,看清楚,想清楚,向神求問清楚,是否當下這個男朋友/女朋友是你將來的配偶呢?一旦結婚後,就要只眼開,只眼閉(即不要跟配偶斤斤計較),更不可想到離婚!因為基督徒的婚姻是“沒有後門”的,“卻有天梯”,即任何婚姻問題若帶到主耶穌面前都必定有答案,必可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