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7/2022 靈、魂、體的復活
吳光謀牧師
吳光謀牧師
7/27/2022吳牧師在愛誠福音教會早禱會的靈修分享
題目:靈、魂、體的復活
今天靈修分享的經文首先是約伯記19:25-27(約伯記19:25 我知道我的救贖主活著,末了必站立在地上。
19:26 我這皮肉滅絕之後,我必在肉體之外得見 神。
19:27 我自己要見他,親眼要看他,並不像外人。我的心腸在我裡面消滅了。)
大家知道全本聖經按照時間來計算,第一卷書是約伯記。因為主前1500年寫約伯記,而摩西五經大概是主前1450年寫的。
約伯記第19章25-27節清楚指出神賜給人有靈、魂、體三方面。約伯說:「我知道我的救贖主活著,末了必站立在地上。我這皮肉滅絕之後,我必在肉體之外得見 神。我自己要見祂,親眼要看祂,並不像外人。我的心腸在我裡面消滅了。」
伯19:25說明了主再來的真理;伯19:26中「皮肉」是指人的肉體;伯19:27說我自己要見祂,親眼要看祂。
其次是伯10:11-12(約伯 10:11 你以皮和肉為衣給我穿上,用骨與筋把我全體聯絡。
10:12 你將生命和慈愛賜給我,你也眷顧保全我的心靈。)
伯10:12 心靈的原文意思是「Spirit」,與此同時,我們知道在以西結書37章也記載骨與筋的經文。(參閱以西結書 37:5 主耶和華對這些骸骨如此說:我必使氣息進入你們裡面,你們就要活了。
37:6 我必給你們加上筋,使你們長肉,又將皮遮蔽你們,使氣息進入你們裡面,你們就要活了。你們便知道我是耶和華。」
37:7 於是我遵命說預言。正說預言的時候,不料,有響聲,有地震,骨與骨互相聯絡。)
現在進一步和大家分享,弟兄姐妹知道哪一部分是短暫的,哪一部分是永恆的嗎?大家應該知道聖經中告訴我們肉體是短暫的,那麼我們怎麼樣投資我們的時間呢?如果我們也明白靈與魂是永遠的,那麼我們怎麼樣分配光陰,怎麼樣用我們的恩賜才幹呢?如果我們也知道每一天都可能是人生的最後一天,怎麼樣去用今天呢?
所以,羅馬書1:24-32整段經文提到我們裡面的靈魂所想所明白的會直接影響人外面的言語行為。
剛剛我們所讀聖經中最早的經典約伯記19章告訴我們有一位救贖者,(英文:Redeemer)祂不但救我們的靈魂,也救我們的肉體。當我們傳福音時說信耶穌靈魂得救,其實不單單是靈魂得救,肉體也會復活。復活後的身體與天上的靈魂配合,成為不朽壞榮耀的身體,比天使更加榮耀更有能力。
神看我們每一個人在祂裡面都是寶貴的,每一個日後在天堂的人都擁有榮耀不朽壞的身體。所有現在我們所做的都會影響日後在天堂的形象樣式。
(參閱哥林多前書 15:40 有天上的形體,也有地上的形體。但天上形體的榮光是一樣,地上形體的榮光又是一樣。
15:41 日有日的榮光,月有月的榮光,星有星的榮光。這星和那星的榮光也有分別。
15:42 死人復活也是這樣:所種的是必朽壞的,復活的是不朽壞的;
15:43 所種的是羞辱的,復活的是榮耀的;所種的是軟弱的,復活的是強壯的;
15:44 所種的是血氣的身體,復活的是靈性的身體。若有血氣的身體,也必有靈性的身體。)
讀了哥林多前書15章,我們知道每一個人在天堂發的光都不一樣,光的亮度跟什麼事有關係呢?答案就是我們在地上為主所做的,基督徒越為主和神的國度做得越多,以後在永恆當中你的光就會亮一點,這是肯定的真理。
所以我們要顧念眼所不見的,因為眼所不見的是永恆;眼所見的是暫時的,比如我們現在眼所見的、所擁有的、所追求的一切都會過去,因此我鼓勵弟兄姐妹們善用神給我們的恩賜才幹、時間財寶,打開屬靈的眼睛可以用有限的投資在無限裡。
最後,我們再分享一點在新約聖經中是否提出十分之一的奉獻。(馬太福音 23:23 「你們這假冒為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為你們將薄荷、茴香、芹菜獻上十分之一,那律法上更重的事,就是公義、憐憫、信實,反倒不行了。這更重的是你們當行的,那也是不可不行的。)這節經文中「這」指公義、憐憫、信實是我們當行的;「那」指薄荷、茴香、芹菜獻上十分之一。既然調味料都獻上十分之一,何況金錢收入的十分之一呢?
(參閱路加福音 11:42 「你們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為你們將薄荷、芸香並各樣菜蔬獻上十分之一,那公義和愛 神的事反倒不行了。這原是你們當行的,那也是不可不行的。)
因此,十分之一奉獻是不可不行的,是信徒當納的最低限度。(參閱瑪拉基書 3:8 人豈可奪取 神之物呢?你們竟奪取我的供物。你們卻說:‘我們在何事上奪取你的供物呢?’就是你們在當納的十分之一和當獻的供物上。)
謝謝Karen Wang 姊妹筆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