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
羅6:12-14
12 所以不要容罪在你們必死的身上作王、使你們順從身子的私慾. 13 也不要將你們的肢體獻給罪作不義的器具.倒要像從死裏復活的人、將自己獻給 神.並將肢體作義的器具獻給 神。 14 罪必不能作你們的主.因你們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
我們每一個從母腹被生出來的人,沒有一個人是屬神的,因為羅馬書9:8說:“這就是說,肉身所生的兒女,不是神的兒女,唯獨那應許生的兒女,才算是後裔。” 因為世人都犯了罪,所有犯罪的都是屬魔鬼的(約一3:8),正因如此,每一個未信耶穌之前的人之共通點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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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下來就是壞人、罪人、走錯路、說謊話(詩51:5;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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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死在過犯罪惡中,犯罪是毫無感覺(弗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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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與神為仇、與神為敵(西1:21;羅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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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屬靈眼瞎,不認識天堂, 不相信地獄,只有今生,沒有永生(林後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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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全部人都被魔鬼所控制,沒有自由(約一5:19)
所以每一個不信者,他整個身體的眼、耳、口、鼻、四肢五官、手腳所行所做的都是獻給罪做奴僕;例如,我們的口都是滿口謊言、是非、詭詐的話……耳所聽的盡是靡靡之音、淫詞妄語……眼所看的盡是淫亂污穢、不堪入目的髒東西……
但信主之後,我們要有一百八十度的改變,要扭轉過來,正如羅馬書6:12-14節清楚教導我們對付罪惡有三個命令、一個應許、一個解釋;
第一個命令:在V12開頭,不要容罪在你們必死的身上作王。我們信主後的肉身或私慾已跟主耶穌同釘在十字架上……
第二個命令:在十三節開頭. 也不要將你們的肢體獻給罪作不義的器具。正如在前面說過,我們信主後的肢體(四肢五官,眼耳口鼻)是屬於神的,所以必須按聖經的真理而行,口要講安慰、鼓勵的話;眼要看聖經、讀屬靈書籍、手要行善、幫助別人,腳要穿上平安的福音鞋、四處傳道……
當講完「不要」,「也不要」之後,
第三個命令是:倒要像從死裡後活的人將自己獻給神,並將肢體作義的器具獻給神。這就是七月份的禱告主題:“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親愛的弟兄姊妹,我們信主後,必須學習將我們的身體(四肢五官、眼耳口鼻……)獻給神,作神喜悅的事,並且我們的身體是聖靈的殿,神的靈住在我們裡面,我們也是重價買回來歸神的,何等寶貴、何等恩典!!
一個應許:當我們守了以上三個命令後,神的應許在第十四節說:罪必不能做你們的的主。感謝神,我們可以勝過罪惡,可以不犯罪;罪不再作我們的主。這個應許何等重要啊!弟兄姊妹,我們一同努力,不容罪惡在我們身上影響我們、害死我們!
還有一個解釋:因為我們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這個好比當你真心愛一個人,你不會做傷害他/她的事,你必會討他/她喜悅。正如當你真正知道主耶穌愛我們,祂賜給我們莫大的恩典福氣,我們不會做一些傷祂心的事情,這就是所謂在恩典之下的意思。
讓我們各人在七月份的每一天,好好禱告。學習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獻給神,如此就能勝過罪惡,作一個討神喜悅的基督徒!
不傳福音為何有禍? 2018年八月份每日禱告主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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